原标题:闽雄生物:拟出售及收购股权,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4月26日,资本邦了解到,闽雄生物(839030.NQ)于近日发布了对外(委托)投资的公告。

公告显示,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安溪县福华生态农牧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出售安溪县福华生态农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溪福华”)的10%股权给福建省安溪太华林场有限公司。根据后续发展的需要,安溪福华注册资本拟由3000万元增资至4500万元。

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安溪闽雄农牧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收购安溪闽雄农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溪农牧”)90%股权。根据后续发展的需要,安溪农牧注册资本拟由3800万元增资至5500万元。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重大资产重组》的规定:“挂牌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增资、新设全资子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出资是向控股子公司增资,因此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022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安溪县福华生态农牧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投融资管理制度》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闽雄生物称,本次对外投资基于公司未来整体发展战略考虑,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拓展,并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需要注意的是,本次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是从公司长远发展出发做出的慎重决策,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实力,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未来控股子公司经营过程中虽然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及经营风险,公司将积极完善内部机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战略,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确保公司投资的安全与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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