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晚间,鞍重股份(002667)发布公告称,公司与共青城强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西省宜丰县同安矿产品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同安”)等方就以自有资金收购江西同安不低于51%股权事项于日签订《现金购买资产意向协议之终止协议》。

对于终止本次股权收购的原因,鞍重股份表示,由于谈判期间原矿价格及外部宏观环境波动较大,交易双方始终无法就最终的收购价款达成一致意见。同时,由于签署正式协议所必需满足的全部前置条件尚不具备,正式协议的签订也存在实质障碍。综合以上情况,双方决定终止本次交易。

鞍重股份表示,公司将积极跟进本合同终止后股权转让定金退回事项,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终止本次收购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积极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记者 董亮 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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